新民小學性別平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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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元通報管道
1、學務處:2363-0450#116, statpsuch@hmps.tp.edu.tw 2、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,聯絡電話:(02)2361-5295。 3、臺北市性騷擾防治諮詢專線,聯絡電話:(02)2391-1067(由現代婦女基金會承辦)。 4...
2024年4月18日 星期四
2024年4月16日 星期二
2024年4月15日 星期一
多元通報管道
1、學務處:2363-0450#116,statpsuch@hmps.tp.edu.tw
2、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,聯絡電話:(02)2361-5295。
3、臺北市性騷擾防治諮詢專線,聯絡電話:(02)2391-1067(由現代婦女基金會承辦)。
4、衛生福利部113保護專線。
臺北市私立新民國民小學性別平等教育實施及防治規定
臺北市私立新民國民小學性別平等教育實施及防治規定
109年3月25日性別平教育委員會通過
109年6月10日臨時校務會議通過
壹、依據:
一、依據109.3.2北市教中字第1093019716號函辦理。
二、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2條及第20條規定辦理。(學校應訂定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及防治規定,並公告周知。)
貳、宗旨:
一、以教育方式消除性別歧視,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。
二、維護人格尊嚴,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。
2024年4月10日 星期三
臺北市私立新民國民小學「性別平等教育推廣小組」設置辦法
臺北市私立新民國民小學「性別平等教育推廣小組」設置辦法
96學年度年第1學期第1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議修正通過
第一條、
本校為推廣並落實性別平等教育,以建立教、職、員、工、生的性別平權觀
念,特成立「性別平等教育推廣小組」(以下簡稱本小組),並訂定本要點。
第二條、
本小組由輔導主任擔任召集人,另由「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」推選九位委員共
同組成之。小組委員任期期滿前兩個月,推選一至三位留任委員。必要時留任
委員由校長優先推薦。
第三條、本小組之職責如下:
一、每學期期初召開小組會議,規劃該學年度之性別平等教育推廣計畫重點。
二、每學年期末評估該學年之推廣計畫之實施效果。
三、每學期期末向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報告執行進度及成果。
第四條、有關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推廣活動所需經費,由本校編列經費勻支。
第五條、本設置辦法經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議通過並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